佛山私家调查:受遗赠人应通过哪些方式表示接受遗赠
一、受遗赠人应通过哪些方式表示接受遗赠
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;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
表示接受遗赠可以采用书面形式,比如签署接受遗赠声明书,明确表达自己接受遗赠的意愿及相关遗赠内容。也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,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,公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证,出具公证文书来表明接受遗赠。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以法律文书的形式确定自己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。在实际操作中,建议受遗赠人及时以恰当、明确的方式作出接受表示,避免因未及时表达而丧失受遗赠权利。
二、受遗赠人应该如何表示接受
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;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
接受遗赠需以明示方式作出,比如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或相关机构表明接受遗赠的意愿,或者通过公证等法定程序明确表示接受。若受遗赠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,便丧失受遗赠权。例如,遗嘱指定某甲为受遗赠人,甲得知后,应尽快以合适方式表明接受,否则六十日期满未作表示,就无法获得遗赠财产。需注意,该期限为除斥期间,不存在中断、中止等情形。
三、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做什么
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。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
这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受遗赠时效的明确规定。若受遗赠人想接受遗赠,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、口头或其他能证明其意愿的方式向相关主体表明接受;若不想接受,则同样要在此期间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。否则,超过六十日未作表示,法律上就认定其放弃了受遗赠的权利。比如,遗嘱指定房产由某甲受遗赠,某甲知道后未在六十日内表明态度,之后便不能再主张接受该房产遗赠。
当探讨受遗赠人应通过哪些方式表示接受遗赠时,我们知道这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。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;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这一规定清晰且严格。那么,若受遗赠人在这六十日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,后续的遗产处理流程又该如何推进呢?遗产实际分配时是否会有其他特殊情况影响受遗赠人的权益呢?如果您对这些关于接受遗赠后的相关事宜存在疑问,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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